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产业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市驻紫单位:
县人民政府决定:
姜凯同志不再担任紫云自治县民族中等职业学校副校长职务。
2025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