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的解读材料
日期:2023-09-25 09:59
来源: 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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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出台的背景、意义
(一)背景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是国家战略部署,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点内容。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国发〔2022〕2号)《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文件精神,做好生态产品供给、生态环境治理,着力提升环境承载力,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有机统一,并落实《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贵州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等规划要求,有效解决我县突出的各类生态问题,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紫云自治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意义
《规划》与《安顺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紫云自治县“十四五”林业发展规划》、《紫云自治县“十四五”水务发展专项规划》、《紫云自治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及《紫云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紧密衔接,系统分析我县生态本底条件和现状问题,围绕提升城市生态品质,增强水源涵养服务功能,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提升国土绿化面积,改善城市森林景观,治理河流湿地生态环境,维护生物多样性。《规划》旨在细化落实省、市级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及空间布局,与相关规划相衔接,实现各级各类保护修复项目的落地,侧重于具体项目实施性和操作性,是紫云自治县开展生态修复活动、审批各类生态修复项目的依据。
二、《方案》政策依据和起草过程介绍
(一)政策依据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2.《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94号);
3.《贵州省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十四五”重点专项规划的通知》(黔府办函〔2020〕44号);
5.《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45号);
6.《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7.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紫云自治县“十四五”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规划编制方案》的通知。
(二)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工作始终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工作原则,严格执行规划编制程序,从2021年开始共经历了组织准备、方案拟定、开展重大问题研究、编制评审稿、协调论证5个阶段。
1.组织准备
成立规划修编领导小组,由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任组长、县直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编制单位为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五总队。
2.方案拟定
根据市《规划》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拟定了规划的编制工作方案。方案主要从规划的基本思路、编制依据及原则、规划的主要任务、规划的工作阶段及规划成果等方面对规划编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并强调改进规划编制方法,增强规划的可操作性。做好规划编制中的基础调查、专题研究以及重大项目和政策建议论证等重要环节,更好地发挥规划在矿政管理中的宏观调控、监督管理和先导作用。
3.开展重大问题研究
重大问题研究是规划编制的指导和依据,是整个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研究的主要内容有:生态修复现状分析、生态修复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突出生态问题及成因分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点区域、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部署、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及其他需要研究的内容。
4.编制评审
2022年11月开展了规划的编制工作,2023年3月完成规划初稿成果。2023年3月26日下午由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组5位、县各主管部门及街道、乡镇主管部门在紫云自治县主持召开了规划评审会,对《规划》进行了评审。
5.协调论证
《规划》成果报请领导审查,经县直单位、专家论证并再次提出修改意见,按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形成报批稿,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批。
三、《方案》的内容介绍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的要求,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遵循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按照保证生态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的次序,以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生态、农业、城镇空间为对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科学布局和组织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助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战略引领,科学编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战略,按照相关政策法规、技术规程等编制规划。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按照保证生态安全、突出生态功能、兼顾生态景观的次序,基于调查评价和研究分析,统筹安排生态修复工作。
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紫云自治县辖区自然地理格局、生态系统状况和主体功能分区,准确识别突出生态问题,科学预判主要生态风险。因地制宜合理确定规划目标,明确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和重点任务,研究提出生态修复途径模式和措施。
统筹协调,加强衔接。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统筹考虑自然生态系统各要素与农田、城市人工生态系统之间的协同性,注重山上山下、上游下游、河流湖泊、城市乡村等国土空间的整体性、系统性,体现综合治理,突出整体效益。与国家和省级重大战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及相关规划加强衔接。
充分论证,公众参与。坚持“开门编规划”,建立跨部门多领域合作编制工作机制,组建由经验丰富技术单位参与的规划编制团队,邀请权威专家学者成立咨询委员会,在规划编制各阶段充分听取相关领域专家意见,咨询论证重大问题,特别是注重研究分析重要分歧意见,充分听取专家学者意见,凝聚群众智慧,回应社会期盼。
(三)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旨在细化落实省、市级生态修复目标任务及空间布局,与相关规划相衔接,实现各级各类生态修复项目的落地,侧重于具体项目实施性和操作性,是紫云自治县开展生态修复活动、审批各类生态修复项目的依据,主要任务有。
2.规划目标
(1)贯彻贵州省和安顺市委、市政府要求,衔接区域发展战略,落实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规划明确的生态修复任务,支撑生态文明建设。
(2)基于县域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内在机理,结合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影响,识别突出生态问题,预判重大生态风险。
(3)划分紫云自治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单元和重点区域、明确生态修复目标任务、确定生态修复重点项目、实现各级生态修复项目落地。
(4)推进解决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存在的突出生态问题,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增强生态系统固碳能力,提供优质生态产品,助力国土空间格局优化。
(5)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建立社会资本参与机制、生态补偿制度,探索区域生态、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新模式,生态修复协同乡村振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生态碳汇交易、全域土地整治的新路径。
(四)规划定位
《规划》细化落实了安顺市生态修复总体规划确定的规划指标、调控方向和生态修复布局,以及紫云自治县生态修复问题提出的重大部署,是对县域生态修复作出全面部署与安排,是未来十五年规划期内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生态修复活动的指导性文件。
(五)有关主体
《规划》由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统筹、县直部门配合、贵州省有色金属和核工业地质勘查局五总队协助等共同编制完成。
(六)规划期及适用范围
规划基准年为2020年,规划期为2021-2035年,近期2021-2025年,中远期2026-2035年。
规划的对象是全县境内生态环境问题。规划范围为紫云自治县行政辖区。
四、掌握《方案》的关键点
(一)操作方法
(二)注意事项
(三)关键词诠释
(四)社会群众关切点
(五)新旧政策差异
征求意见稿原文:紫云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