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无 | 信息分类 | 政策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 | 发文时间 | 2021-11-19 10:10:55 |
信息名称 | 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安排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 是否有效 | 是 |
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安排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
日期:2021-11-19 10:10
来源: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字号:[ 小 中 大 ]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工作,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功能,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对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进行统一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根据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从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方面编制年度报告。
通知指出,各市(州)、各县(市、区、特区)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27条规定,按照“行政性、外部性、独立性”三要素确定需要编制发布年度报告的单位名单,并指导督促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年度报告的编制发布工作。
通知强调,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年度报告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培训指导,保障必要力量,增强工作主动性、自觉性。在按照格式模板要求编制年度报告的同时,探索运用图片、图表、图解等展现形式,多用数据说话,增强报告可读性、生动性,切实提高年度报告的质量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