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号 | 无 | 信息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县政府办 | 发文时间 | 2021-08-27 17:20:27 |
信息名称 | 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 | 是否有效 | 是 |
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修订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1-08-27 17:20
来源: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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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运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经验和成果,强化标准规范刚性约束,切实解决部分单位政务公开事项更新不及时、分类不合理、内容不具体等问题,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编制修订有关工作。
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结合2019年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贵州省政务公开标准规范(试行)》以及2020年修订情况,按照《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参考样表)》格式,对本地本部门标准规范进行修订,建立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
标准规范清单主要包含事项编号、公开事项、公开内容、网站公开栏目、信息更新时间、信息保障单位、公开渠道、公开依据、公开对象和公开方式10个要素。按照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省、市、县三级在9月5日、9月20日和9月30日之前分别修订完毕各自标准规范清单。
省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还要求,各地各部门政府办公厅(室)要切实发挥政务公开主管机构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作用,围绕编制修订后的标准规范清单,及时调整完善政府网站公开栏目,避免出现“僵尸栏目”“睡眠栏目”。对标准规范和公开栏目的管理,要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法律法规有新要求或部门职责等发生变化的,要及时进行修订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