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日期:2025-11-27 08:50

来源: 亚鲁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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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26日,紫云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俐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晓敏、张燕、敖成领、张刚等22名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高启然、县人民法院院长杨正栋,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检察院、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市生态环境局紫云分局、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各乡镇(街道)人大(工委)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2025年“十件实事”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县十七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度新能源建设与环境保护协同发展专题报告、关于新型工业化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以及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情况的报告,并对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表决通过了《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紫云自治县2025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草案)》;会议还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

决定任命:

俞伟为紫云自治县财政局局长。

任命:

吴秀泽为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格凸河人民法庭庭长;

高龚娴为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猴场人民法庭庭长;

陈正勤为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猫营人民法庭庭长;

彭利权为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板当人民法庭庭长;

张欢为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韦礼祥为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余梅为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张成波为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审判员;

班继欢为紫云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

决定免去:

韦俊的紫云自治县财政局局长职务;

俞伟的紫云自治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

胡愈的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猴场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韦礼祥的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猫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姚正超的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