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禁渔期管理的通告
日期:2026-03-01 15:51
来源: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
字号:[ 小 中 大 ]
为切实做好我县2026年禁渔期管理工作,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贵州省渔业条例》《贵州省2026年珠江流域春季禁渔工作方案》要求,现将我县2026年禁渔期管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渔范围
紫云自治县辖区内所有河流、湖泊、大中型水库等水域。
二、禁渔期间
2026年3月1日0时起至2026年6月30日24时止。
三、禁止行为
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渔获物。因保种保育、调查监测等特殊需要采捕水生生物资源的,须经省农业农村厅批准。
四、法律责任
对违反禁渔期规定,在禁渔期、禁渔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区非法捕捞的,由紫云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贵州省渔业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渔业资源,积极宣传并主动遵守禁渔期相关规定,有权对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
五、举报电话
紫云自治县农业农村局:0851-35233303
紫云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