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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紫云自治县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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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
李洪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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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紫云自治县新城区颐和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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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定公安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打击、查处、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活动。 (四)负责出入境管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协调全县消防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六)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监所管理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禁毒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标准和制度的落实工作。 (十一)领导和管理全县公安消防、警卫部队,按照规定权限对武警部队执行安全保卫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二)贯彻落实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等方案和具体措施;按照规定权限管理机构编制、警衔和干部人事工作;拟定落实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 (十三)领导全县辖区范围内铁道、森林等部门的公安业务工作。 (十四)承担其他法定职责。 (十五)承办县人民政府、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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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0851-35233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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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传真 |
0851-35233721/35233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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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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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550800 |